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进行公开,公开情况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能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由原遵义卫生学校和原遵义中医学校两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2006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2006年6月挂牌,2006年9月正式招生,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3月学校整体搬迁至新蒲新区大学城,占地面积1160多亩,总建筑面积402273.19平方米。
学校以专科教育为主,以成人教育、中职教育为辅,兼顾职业培训的办学路线,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的办学方针。现在在校学生13000多人,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助产、中医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中药学、药学、医药营销、公共卫生管理、医学营养、中医康复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预防医学、家政服务与管理等20个专业和专业方向。
学校现有教职工737人(含附院),硕士、博士生共189人,副教授以上282人。在专业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77.27%,来自行企的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占23.70 %。在新的校区,学校将继续坚持办学面向农村、面向社区、面向社会,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高级医药人才。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
(二)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 |
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合计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937 |
446 |
|
446 |
149 |
三、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09表)
(十)资产情况表(公开10表)
(十一)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1表)
四、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 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185,843,955.30元,比上年增加56,468,533.39元,同比增长43.65%,其原因一是我校从2016年起实行生均拨款,财政拨款收入较往年略有增长;二是国家专项资金拨款比往年有所增加。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69,597,866.73元,占91.26%;
(2)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16,062,878.09元,占8.64%;
(4)无经营收入;
(5)无附属单位缴款;
(6)其他收入183,210.48元,占0.10%;
2.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153,095,885.58元,比上年增加35,270,818.40元,同比增长29.93%,其原因是搬入新校区后运行成本增大,人员经费增加, 2016年学生资助较2015年有增加。其中:
(1)基本支出106,509,799.79万元,占69.57%;
(2)项目支出46,586,085.79万元,占30.43%;
(3)无上缴上级支出;
(4)无经营支出;
(5)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二)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 2016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597,866.73元,比上年增加95,168,884.73元,同比增长127.87%,其原因是2016年实行生均拨款以后我校所有收入包括事业收入在内均作为财政拨款收入返还,因此财政拨款收入有较大的增加。
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69,597,866.73元;
(2)无上级补助收入;
(3)无其他收入。
2.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7,030,433.40元,占年初预算的38.29%,其原因是2016年预算时无法测算项目经费,且预算时尚未实行生均拨款政策。比上年增加74,151,806.13元,同比增长117.93%,其原因是2016年实行生均拨款以后我校所有收入包括事业收入在内均作为财政拨款收入返还,支出时作为财政拨款支出,因此财政拨款支出数有较大的增加。其中:
(1)基本支出90,444,347.61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人员经费60,386,777.5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0,057,570.1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2)项目支出46,586,085.79元,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是:教育支出46,227,947.74元,科学技术支出108,138.05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用于科研项目支出、改善教学条件等的商品服务支出29,185,385.79元,发放学生助学金17,400,700.00元。
(三)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校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四)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五)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76683.37元,占预算的100%。其中:货物采购类28,198,158.00元,占预算的69.66%;工程采购类6,872,035.00元,占预算的16.98%;服务采购类5,406,490.37元,占预算的13.36%。
授予节能环保合同金额1,799,37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5%;授予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463,935.0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59,7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86%。
(六)2016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资产总额1,117,646,500.90元,其中:流动资产931,081,955.24元,固定资产186,564,545.66元,长期投资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2016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6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16,246,088.57元,其中:事业收入16,062,878.09元,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183,210.48元。决算支出决算总额16,065,452.18元,其中:教育支出16,062,878.09元,其他支出2,574.0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0,636.39元。
(八)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808,115.00,2016年为773,991.62元,比上一年减少34,123.38元,减少4.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6,040.30元,占5.95%,上一年无该项支出,原因是16年有相关学术交流,15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3,060.32元,占68.87%,比上年减少106,276.68元,降低16.62%,减少原因是16年公务用车数量减少,相应的费用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194,891.00元,占25.18%,比上年增加26,113.00元,增长15.47%,增加原因是16年逢我校校庆,论坛、学术交流频繁。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6,040.30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15人次。开支内容为住宿、差旅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3,060.32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3,060.32元。主要用于学校7辆公务用车日常公务活动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以及驾驶员的人员开支费用。2016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194,891.00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4,891.00元,主要是接待上级及相关单位、各兄弟院校访问交流人员。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451批次,5572人次。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