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我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主要由学生处统筹使用,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分解到学生处,由学生处设置具体指标及指标值。一级指标设置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根据一级指标具体划分二级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分为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分为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划分的二级指标和学生资助的具体项目再合理划分三级指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共计1679.80万元。其中:2020年本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1679.70万元,包括:中央补助资金1402.9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76.75万元;以前年度额度结余0.10万元。2020年度下达的学生资助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共支出学生资助补助资金1679.80万元,执行率为100%,包括:中央补助资金1402.9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76.75万元,以前年度额度结余0.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度中央资金:2020年度中央补助下拨1402.95万元,实际执行1402.95万元,无结余,执行率为100%。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9﹞228号)下达资金1223.15万元,支出1223.15万元,无结余。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正式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0﹞100号)下达资金152.65万元,支出152.65万元,无结余。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补充下达2019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9﹞245号)下达资金9.72万元,支出9.72万元,无结余。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0﹞241号)下达资金17.43万元,支出17.43万元,无结余。2020年我校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应为25.98万元,实际下达资金17.43万元,差额8.55万元在2021年下达,本年度实际支出25.98万元,差额部分由学校资金先行垫付。
(2)2020年度市级资金:2020年度市级学生资助补助配套资金276.75万元,实际执行276.75万元,执行率100%。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学生资助(高等教育)市级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遵财教﹝2020﹞4号)下达资金245.07万元,支出245.07万元,无结余。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 (第二批)市级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遵财教﹝2020﹞78号)下达资金31.68万元,支出31.68万元,无结余。
(3)以前年度额度结余资金:以前年度额度结余资金0.10万元,实际执行0.10万元,执行率为100%。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市级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遵财教﹝2018﹞111号)结余0.10万元,支出0.10万元,无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校按年度及资金类别设置各专项资金项目明细账,由学生处统筹资金专款专用,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按财政要求通过助学金专户发放,无截留、挪用学生奖助学金情况。各项资助项目均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发放,接受各级监管,资金管理无死角。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校助学金总体绩效目标为:1.公平公开、合规高效地完成各类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发放工作。2.不让学生因家庭贫困失学。2.激励优秀学生追求卓越,鼓励其他同学以他们为榜样。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类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账户,无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全校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0年春国家助学金指标值为4642人,完成值4642人。
新增建档立卡学生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指标值为71人,完成值71人。2020年秋国家助学金指标值为5680人,完成值5680人。2020年国家奖学金指标值为16人,完成值16人。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值为435人,完成值435人。2020年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指标值为26人,完成值26人。
(2)时效指标
2020年春秋国家助学金、新增建档立卡学生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金及时率均为100%。
(3)成本指标
2020春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650元,2020秋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150元,新增建档立卡学生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800元,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2020年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补助共计26人,25.9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补助等学生资助资金,激励优秀学生追求卓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从个人、家庭和社会层面提升了各类资助生的社会感知,有利于学校有效落实经济帮扶政策,实现最终育人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补助等学生资助补助资金评选与发放工作均严格按相关程序开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满意率100%。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加强与财政、银行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学生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进一步加强职能处室、系部联系,随时掌握学生信息的变化情况,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账户。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校将对照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促进项目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此项项目资金的公开情况按要求公布于市政府网站和学校官网,如财政及有关部门要求公开绩效自评结果,学校则按照要求公开。